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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3日上午,“五一”小長假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,一則重磅消息讓安徽人民心潮澎湃。
當天上午,中國政府網發布了《國務院關于合肥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》(國函〔2016〕74號),原則同意《合肥市城市總體規劃(2011—2020年)》(以下簡稱《總體規劃》)。
那么,國務院的批復到底說了啥,對合肥市乃至安徽省有什么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呢?
城市定位:合肥是長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
合肥是安徽省省會,長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,國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、現代制造業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。
《總體規劃》實施要認真落實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的發展理念,認識、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,堅持經濟、社會、人口、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,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,統籌做好合肥市城鄉規劃、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,逐步把合肥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、和諧宜居、生態良好、富有活力、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。
協調發展:合肥要對引領皖江城市帶的發展
在《總體規劃》確定的11433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,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。
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的條件,重點發展縣城和基礎條件好、發展潛力大的重點鎮,優化村鎮布局,在保持鄉村風貌特色的基礎上逐步改善村民生產生活條件。
加強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的規劃建設管理,統籌安排城鄉基礎設施、公共服務設施,逐步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。
進一步加強與周邊城市的協調發展,積極融入長三角城市群,切實發揮合肥對皖江城市帶的引領帶動作用。
城市規模:合肥中心城區常住人口不超過360萬
到2020年,合肥的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360萬人以內,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360平方公里以內。
禁止在《總體規劃》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。
增強城市內部布局的合理性,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環能力。
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,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,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,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。
城市設施:加強軌道交通規劃建設
進一步完善公路、鐵路、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,疏解區域過境交通,加強城市內外交通銜接。
加強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,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,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、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,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換乘。
做好停車場規劃布局,推動城市停車場建設。堅持先地下、后地上的原則,統籌規劃建設城市供水水源和給排水、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,積極有序地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。
劃定基礎設施黃線保護范圍,加強對各類設施用地的規劃控制和預留。
高度重視城市防災減災工作,加強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重點防災設施的建,建立健全包括消防、人防、防洪、防震和防地質災害等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。
城市環境:建設節水型城市
要切實做好節能減排工作,明確責任主體,落實工作措施,淘汰落后產能,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,支持發展綠色建筑。
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,提高污水處理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,限期達到《總體規劃》提出的各類環境保護目標。
劃定城市藍線保護范圍,結合水域自然形態進行保護和整治,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,建設節水型城市。
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模式,推進海綿城市建設。加強綠化工作,劃定城市綠地系統的綠線保護范圍,依托水系形成生態隔離廊道。
要加強對巢湖、紫蓬山等風景名勝區、自然保護區以及東大圩—南淝河濕地、水源地等特殊生態功能區的保護,制定并嚴格實施有關保護措施。
城市人居:加快城中村、棚戶區改造
統籌安排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、醫療、市政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。
將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,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、區位布局和相關資金投入。
加快棚戶區、城中村、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,根據城市的實際需要與可能,穩步推進城市有機更新。
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,提高城市發展的宜居性,努力把城市建設成為人與人、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家園。
城市風貌:重點保護好包公祠、教弩臺舊址
要統籌協調發展與保護的關系,按照整體保護的原則,切實保護好城市傳統風貌和格局。
要落實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紫線管理要求,重點保護好包公祠、教弩臺舊址等文物保護單位和近現代歷史建筑。
保護好自然山體和水體,做好城市整體設計,突出中部襟江濱湖城市的景觀風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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